(三)落实人员保障。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均要加入家庭健康责任团队。医疗集团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团队服务,对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团队服务后诊疗服务出现的人员空缺,由医疗集团按照每个中心不少于2人的要求,下派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全日制诊疗服务。下派医生中至少1名必须为内科或儿科专业。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团队成员工作职责、业务知识、沟通技巧、健康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适应服务需要。
(四)落实经费保障。市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核办法和服务规范,调整绩效考核方案,加大保障力度。2011年市政府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新增部分以及绩效工资实施补差部分,重点用于考核家庭健康责任团队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群众满意度。同时,进一步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费结算办法,将按就诊人头付费与签约服务人头挂钩。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对医疗集团下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日制工作的人员(晋升职称人员除外)满一年的,给予派出医院专项补贴。
(五)建立信息平台。逐步为每个家庭健康责任团队配备全科医生移动工作站,为团队服务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工具。力争6月底基本建成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卫生信息系统,与基本医疗保险、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绩效考核、妇幼保健、传染病报告、计划免疫和医院电子病历等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团队在线服务、在线管理、在线考核。
(六)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家庭健康责任团队签约服务内容,传播健康理念,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要与创先争优、志愿者行动相结合,开展“党员进社区”、“志愿者进社区”活动。坚持典型引路,积极培育、广泛宣传在家庭健康责任团队服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形成家庭健康责任团队契约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卫生局每周在“中国镇江”和“镇江网友之家”网站、每月在《镇江日报》等媒体上公示家庭健康责任团队成员情况及签约情况,让居民认识、了解团队服务内容,主动参与。年内,市将组织开展“十佳家庭健康责任团队”和“十佳责任医生(护士、志愿者)”等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形成品牌效应。
各辖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开展“3+X”家庭健康责任团队服务的具体工作方案,同步推进。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