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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全市旅游工作意见


  (七)严格考核,强化旅委职能。发挥市旅游委员会综合协调作用,健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旅游联动机制。将旅游工作考核列入市政府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对各地、各部门履行旅游发展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确保旅游各项发展指标落到实处。

  四、统筹兼顾,推进协调发展

  (一)创新引领,开发旅游新品。积极开发具有镇江特色的游艇旅游、温泉旅游、农业旅游、工业及商务旅游、森林旅游、红色旅游以及经济型酒店、乡村旅社、汽车旅馆和度假营地等新产品;发展自驾车旅游、徒步旅游、骑车旅游等新业态。拓宽融资渠道,吸引各方资本,包装重点旅游项目对外招商,组织全国“300强旅游企业”进镇江活动;积极推广电子商务加盟、网络营销、异地代理等营销模式;加快推进万达广场、长江新天地、金山宝地等城市综合体发展,使之成为旅游消费集聚区。

  (二)效益优先,壮大旅游企业。组织开展“旅游企业增效年”主题活动,加大扶持力度,提升旅游企业综合实力。引导竣工或即将竣工的旅游项目及早进入旅游市场;加强对计划或在建旅游项目的指导,帮助及早建成运行。鼓励旅游景区、饭店、旅行社等涉旅企业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强化自主营销,积极拓展市场;支持旅游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和机制创新,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三)功能强化,完善配套体系。加快推进旅游道路、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景区道路标识标牌建设。加强景区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卫生和沿线通信等管理。加强旅游信息中心、咨询投诉中心建设,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旅游娱乐休闲项目,完善城市旅游配套功能。

  (四)监管并重,提升服务质量。全面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提升旅游标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质量。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加强对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的质量管理,加强对旅行社和导游队伍的日常监管,抓好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做好旅游投诉受理工作,组织开展“游客满意度”测评工作。加强旅游联合执法,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加强旅游行风建设,健全旅游行风监督机制;加强旅游诚信建设,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五)素质提升,促进队伍建设。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重点抓好旅游管理人才、旅游经营人才、旅游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将旅游人才培训纳入政府职业培训计划。以驻镇高校和旅游院校为主体建立旅游人才培训基地,以旅游培训中心为主体建立旅游人才交流平台;健全旅游行业人才库,利用镇江旅游网及时发布旅游人才使用信息。进一步完善旅游资格认证制度、持证上岗制度、职称评定制度、培训达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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