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汶川特大地震江苏援建志》镇江部分编纂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1〕64号)
市发改委、经信委、民政局、住建局、规划局、财政局、审计局、农科所,市妇联、市史志办,镇江报业集团,援建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汶川特大地震江苏援建志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08号)精神和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江苏援建志》镇江部分编纂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认真做好《江苏援建志》镇江部分的编纂工作,现将《江苏援建志》镇江部分编纂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一、篇目及分工
1.概述:由市发改委、援建组负责撰写。
2.大事记:由市发改委、援建组负责撰写。
3.机构队伍:由市发改委、援建组负责撰写。
4.政策措施:由市发改委、援建组负责撰写。
5.资金募捐、来源、投入:由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援建组负责撰写。
6.资金审计监督:由市审计局负责撰写。
7.援建规划:由市规划局负责撰写。
8.援建项目:由市住建局负责撰写。
9.江苏农业科技园援建项目:由镇江农科所负责撰写。
10.其他援建工作:由市发改委、援建组负责撰写。其中:
(1)产业援建:由市经信委负责撰写;
(2)“爱心妈妈”活动:由市妇联负责撰写;
(3)“社会儿女”活动,由镇江报业集团负责撰写。
11.援建先进集体、英模人物事迹和图照、音像制品:由市史志办负责征集、汇编。
二、工作步骤及要求
1.2011年3月~5月,为收集资料阶段。资料收集种类主要包括纸质文本资料(重要文件、讲话稿、工作总结、会议纪要、规划等)、电子文本、图照(电子图片、照片、胶片)、录音录像资料(含磁带与光盘)和实物。收集的资料须具有原始性、真实性。纸质文本原件或复印件均可,电子文本格式为WORD,均需注明资料出处、形成时间。照片应主题鲜明、影像清晰,并附时间、地点、事由、摄制者情况等简要说明。音像资料应有效、可读,录音带应注明讲话人姓名、内容、录制日期、录制者,录像带应注明内容、摄制时间及摄制者。请各有关部门于5月底前,将收集的资料复制2份报送市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