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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五)统筹农村职业教育发展。重点办好辖市(区)职教中心,着力提升发展能力和办学水平。加快丹阳市职教园建设。到2012年,辖市(区)职教中心全部达到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标准;辖市(区)政府统筹安排教育、人社、农业、科技等部门的项目资金,用于当地职教中心开展农村职业教育和各类培训,同时统筹协调乡镇“农科教”培训资源,以职教中心、就业训练中心、乡镇社区教育中心为主体,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重点做好返乡在乡农民工、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适应地方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办好涉农专业,加快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新型农民。

  (六)统筹优化服务经济发展的专业结构。坚持适应市场、服务产业、满足需求的原则,统筹调整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建立由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专家和职业学校教师组成的专业教学行业指导委员会,广泛进行调研,组织开展专业设置的可行性论证,指导职业学校面向行业和企业的实际需求,适时进行学校专业方向的调整;加强宏观调控,统筹优化区域和校际间专业结构。依据产业需求、区域和学校特色、专业办学能力等综合因素,加大统筹调整力度,形成有效匹配和错位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扩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航空制造、海洋工程等“5+X”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专业的规模;创建一批省级特色专业、示范和品牌专业。

  (七)统筹构建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各级政府要统筹各种教育资源,积极鼓励职业学校、企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职业培训教育,开展多类型、多层次、开放式的职业培训教育。面向在岗职工,开展企业职工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面向初次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面向创业人员,开展创业教育培训,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依托、各类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职业培训体系,满足全社会对职业培训的需求。

  三、推进改革创新,促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

  (八)推进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方式。推动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支持公办职业学校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支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同探索产权明晰、股份制合作的办学体制;积极推动以政府购买民办职业学校办学成果的方式,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依法加强民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管理;推进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同组建以专业(行业)为纽带,以企业为依托的校企合作型职业教育集团;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推进职业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和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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