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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镇江市中心支行关于推广应用支付密码的意见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镇江市中心支行关于推广应用支付密码的意见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1〕7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属单位:

  人行镇江市中心支行《关于推广应用支付密码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关于推广应用支付密码的意见
(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

  为促进全市金融与经济良性互动发展,加快构建全市支付结算快速通道,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及广大存款人的合法利益,现就全市推广应用支付密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广应用支付密码的意义

  支付密码是单位签发支付凭证使用的数字印鉴,是单位财务人员将支付凭证上的要素输入支付密码器,由支付密码按照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加密算法生成的一组16位数字,银行核验支付密码正确后办理资金划转。

  支付密码是验证存款人支付指令正式性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手段。作为一项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其推广应用对于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水平、增强支付交易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存款人和银行资金安全、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从完善镇江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推进措施,从政策、舆论、资金等多方面予以支持,保证支付密码的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目标,有效落实推广支付密码工作的时序要求

  根据全市统一推广规划,2011年初开始全市全面推广运用支付密码;力争2011年底,全市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使用密码的比例达到50%;2012年6月底,基本完成全市支付密码推广应用。各金融机构要结合整体工作目标,制定本系统客户推广方案,尽快完成本系统客户支付密码推广应用。

  三、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支付密码器市场准入制度

  鉴于支付密码器直接关系银行及存款人资金安全,对支付密码供应商实施市场资格准入制度。全市支付密码推广工作由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统一组织。各金融机构的合作供应商,需从国家商用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安检测试和通用性业务测试的厂商中招标选择,并经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报请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确认后方可进入本市市场。不具有市场准入资格的厂商不得在镇江市销售其生产的支付密码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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