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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1〕7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机制建设、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我市跨越发展、转型升级、富民强市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亿元GDP死亡率均不突破省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十年“双下降”,争创省级先进集体。

  三、工作措施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136号)为主线,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为载体,进一步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新突破,安全文化和安全理念的新提升,安全科技和保障体系的新发展,企业本质安全度新提高。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贯彻国发〔2010〕23号和苏政发〔2010〕136号文件精神,制定下发《镇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系列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2.深入开展安全培训。一是加强持证人员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二是强化企业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规范培训课程,保证培训质量,员工受训率必须达到100%。三是加强企业法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保证受训率达到100%。四是加强对班组长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班组长培训率必须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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