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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投资质量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着力推进招商引资

  一是招商理念要更先进。在招商引资中要不忘产业布局,重视中观调整、微观调理。要坚持绿色招商,严把招商项目准入关、投资强度关和环境评价关。二是招商方式要更精细。要紧紧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目标,抓住我市产业链发展特别是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缺失环节,推进产业链招商和相关配套项目招商,特别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农业产业化等领域,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有针对性地加强与世界500强企业的对接,继续把招引央企作为重点,着力引进一批创新型、税源型、龙头型项目。加大对知名民企招商力度,力争吸纳民资350亿元,增长35%以上。

  4.着力完善工作机制

  一要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对重点项目继续实行地区、部门目标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将目标分解落实到重点项目实施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完善投资考核制度,突出对投资质量和效果的考核,重点加强对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考核奖励。二要提升服务,加强督查。继续按照打造省内“办事效率最高、收费标准最低、服务态度最好”的“三最”要求,提高行政效能,对符合产业政策、满足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提供更好、更快捷的服务。继续加强督促检查,对市级重点项目中的40个新兴产业项目和28个现代服务业项目进展情况继续实行快报制度。对所有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继续实行“月评、季督查、年考核”制度,不定期组织现场督查;继续实行动态管理,年中对进展缓慢的重点项目进行替换。三要创新方式,提升水平。对招引项目建立“综合评价、全过程跟踪管理、分阶段兑现优惠政策”的概念,按照“预审评价-签订合同-综合验收-奖励返还”的程序进行管理。在项目落户前进行预审评价,确定可享受的土地、财政、税收、大项目奖励等优惠政策;项目实施前签订合同,明确地方政府和投资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验收标准;项目建成后或根据项目实施的形象进度分阶段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所有优惠政策分阶段奖励返还。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健全部门协力推进机制,由市重大办定期召集市国土、规划、环保、住建、供电、人行、银监、经信委、商务局等部门召开重点项目协调会。同时,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委内项目推进办。

  (二)上下联动,狠抓落实。通过上下联动、条块互动,形成“提升投资质量、促进转型升级”的强劲态势和强大合力;按季度进行督查,全年组织2-3次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你追我赶比进度、会战攻坚促转型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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