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对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保证价格调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房等问题,严肃查处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加强对各级政府改善民生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4.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种隐患,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严肃查处瞒报、谎报事故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依法依纪严惩事故责任人,加强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政风建设,以优良作风保障跨越发展
5.继续推进行政机关效能建设。以“让群众更方便、让企业更满意”为目标,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化全省“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高、服务态度最好”发展环境,督促各级各部门抓紧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使之更好的适应“十二五”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市级机关部门“三争”主题实践活动的督查,提升行政服务效能。继续坚持行政案例主动抽查机制,加强对机关部门依法行政和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政策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和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等情形的问责力度,提高落实的执行力。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搭建电子监察中心与12345政府便民服务热线、行政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的服务监察平台,增强服务和监督效果。
6.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督促主管部门落实政风行风建设监管责任,加强对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民主评议推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工作的意见》,继续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单位活动,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组织部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政府部门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扎实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拓宽载体,实现全媒体联动、全天候受理、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督办。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四级便民服务网”的服务质量,加强规范化建设。继续办好“镇江纠风网”和做好12345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工作,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努力形成行政监察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良性互动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