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镇江市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1〕9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11年镇江市行政监察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2011年镇江市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2011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镇江跨越发展极为关键的一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十分繁重,行政监察工作责任重大。全市各级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行政监察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新修改的
行政监察法,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为推动镇江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强市富民作出应有贡献。
一、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中央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和重点内容,加强对建设产业发达城市、创业创新城市、山水花园城市、幸福和谐城市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科学发展。继续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加强对规范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国家用地政策的行为。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国家生态市建设、“青山绿水”工程和市区“黑臭河”整治等工作督查力度,认真解决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基层查处阻力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
2.加强对口支援西藏新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加强对援藏援疆项目决策的监管,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符合人民群众的需要和西藏新疆的实际。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援藏援疆工作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