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汶川特大地震盐城援建志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
(盐政办发〔2011〕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援建指挥部、市地方志办公室制定的《〈汶川特大地震盐城援建志〉编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汶川特大地震盐城援建志编纂工作方案
(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援建指挥部、市地方志办公室)
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涉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为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盐城人民和盐城社会各界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过渡安置、对口援建中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所做出的重大援建业绩,根据国务院《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以及省政府关于《汶川特大地震江苏援建志》等规定要求,决定组织编纂《汶川特大地震盐城援建志》(以下简称《盐城援建志》)。为做好《盐城援建志》的编纂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传承方志文化优秀传统,按照国务院《
地方志工作条例》等规定,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盐城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组织并领导盐城社会各界,全力做好汶川特大地震灾区抗震救灾、过渡安置和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西南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全过程,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盐城人民的无私大爱,充分展示盐城和灾区人民携手共建美好新家园的援建成果。
二、内容体例
《盐城援建志》拟设6章,约30万字。
(一)志书时限全志记述时限,原则上定为2008年5月12日至2010年12月。其中,“抢险救灾”内容,记述时限为2008年5月12日至2008年12月(江苏省援川公安总队撤建归队时间);“对口援建”等其他内容,记述时限为2008年5月12日至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