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健康教育
(1)到2012年,二类县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5%;边境口岸和卫生检疫相关工作人员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100%。
(2)在出入境口岸、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等场所放置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材料的比例到2012年达90%,2014年达100%。
7到2015年,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部通过省消除疟疾考核认证。已完成省消除疟疾考核认证的县(市、区),县级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继续保持完备的疟原虫血检设施和能力,所有疑似疟疾病人均能及时得到实验室疟原虫血检,流行病学不能确定感染来源的疟疾病例均要进行实验室基因鉴定。
四、防治策略和措施
根据《江苏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的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疟疾流行特点、防控工作和能力状况,二类县实施以清除疟疾传染源、阻断疟疾在当地传播;三类县(市、区)加强疫情监测和输入病例处置、防止继发传播为重点的综合措施。
(一)加强传染源控制和管理
1及时发现疟疾病例。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开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业务人员的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由市培训到县(市、区)、县(市、区)培训到镇(街道)和村(居),按期达到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指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疟原虫血片镜检能力建设,配备发热病人血片镜检所需器材,及时对“三热”病人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按期达到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工作指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均要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并采制滤纸血;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要进一步进行实验室基因检测,按期达到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工作指标。
2规范治疗疟疾病例。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要按照卫生部制定的《
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规范治疗,全程督导服药。其中对境外输入的疑似恶性疟病例可直接采用青蒿素类药物进行治疗。为提高临床治疗及时率,市、县(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规定储备一定数量的抗疟药品,并加强对药品保存和使用的管理,到2012年底前,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储备用于治疗间日疟的氯/伯喹不少于30人份,用于治疗非重症输入性恶性疟的复方青蒿素类口服药不少于10人份,用于抢救治疗重症输入性恶性疟的青蒿素类注射剂不少于10人份(蒿甲醚和青蒿琥酯各5人份);每个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储备氯/伯喹不少于10人份,复方青蒿素类口服药不少于5人份以及蒿甲醚、青蒿琥酯各1人份。到2014年后的药品储备数量根据各地消除疟疾工作进程进行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