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深化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宣传;选择交通肇事典型案例,通过媒体、专栏、印发交通安全手册等方式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交巡民警执行职务时,把交通宣传贯穿执法执勤全过程。
5.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市公安局负责,对机关公务车辆闯红灯、公务员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告知其所在单位和市监察局。
(二)加强源头治理
1.加强公务用车交通管理。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加强对本单位车辆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市监察局对机关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内部通报。
2.严格建筑垃圾运输车管理。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城乡建设局配合,严格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申请核准,组织力量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的日常管理,从严查处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行为。
3.强化出租车行业监管。市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通过严把资格准入门槛,采取停运、暂扣服务证、取消服务资格等措施,加强出租车及从业人员的管理。
4.取缔三轮车非法制售。盐城质监局负责,对全市范围内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伪造或冒用产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拼装、改装电动、机动三轮车的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盐城工商局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电动、机动三轮车销售点开展拉网式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非法销售电动、机动三轮车行为。
5.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市公安局负责,对电动自行车全面登记上牌,实行规范管理。
6.规范静态交通行为。市城管局牵头,亭湖区政府、盐都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城南新区指挥部具体负责,督促沿街单位、门市落实门前“三包”,规范、有序停放各类车辆。
(三)加强综合执法
1.严查显见交通违法。市公安局负责,针对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驾”、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组织警力,从严查处。
2.拉网取缔违法占道。市城管局牵头,盐城工商局、市公安局配合,亭湖区政府、盐都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城南新区指挥部按管理区域,对市区所有马路市场及其它占道行为进行拉网检查,坚决取缔,畅通非机动车道。
3.从严打击营运“黑车”。市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负责,以市区商贸娱乐场所、车站、学校、医院等周边道路为重点,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类营运“黑车”。
4.取缔无牌无证三轮车。充分运用宣传教育、执法管理、政策帮扶等疏堵结合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妥善解决三轮车管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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