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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惠州市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8.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中的监管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提高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
  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
  9. 认真治理公路“三乱”活动。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和免费政策全面落实。加强收费公路管理,坚决撤并违规设置、不符合间距要求或超期收费的公路收费站(点)。巩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成果,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调研,进一步规范公安交警设置测速设备和限速幅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公路“三乱”问题专项检查,全面集中排查存在问题和管理漏洞,防微杜渐,防止乱收费事件的发生。
  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公安局、物价局、林业局、农业局、公安交警支队。
  同时,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一步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建立联系挂钩企业制度,选取50至100家企业作为联系点,市政府纠风部门会同经信、外经贸等单位定期到企业联系点听取企业诉求和意见,规范部门执法,保障企业权益。
  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市审计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物价局、经信局、外经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农业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市政府直属机关要带头抓好部门作风建设,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部门、各行业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行为。
  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责任单位:市直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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