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市物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经信局。
2. 全力推进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按照省工商局等单位《印发〈关于开展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工商〔2010〕联字25号)部署,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以审计及会计服务机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房地产交易经纪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职业(人才)介绍机构和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等七类市场中介组织为重点,认真开展防治腐败专项治理工作。要按照《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和规范我省社会组织的意见》(粤办发〔2008〕13号)精神,全面推动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业务、经济、场所分开,做到机构不挂靠、干部不挂职,防止市场中介组织利用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要认真规范市场中介组织行业管理,依法认真审查中介组织设立登记的申请材料、资金状况,严把准入关;加强对中介组织和执业人员执业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对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中介组织和执业人员,依法纠正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中存在的官商勾结、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串标围标、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办市场中介组织商业贿赂案件力度。要继续推进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在市场中介组织中广泛开展诚信与自律教育,着手建立健全市场中介组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完善行规行约,树立廉洁文化,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打造一批规范运作、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服务社会的市场中介组织。
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房管局、审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认真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强农惠农资金监管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中央和省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起逐步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信息平台公开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