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四)拓展渠道,建立宽松投融资环境。
拓展投融资渠道,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企业和民间资本为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引导企业投资融资、上市融资,加快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发展。
1.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及法人资本投向高端电子信息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资本向高端电子信息产业转移。强化企业投资主体意识和地位,促其充分运用税后利润、折旧资金和技术开发费等自有资金,搞好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项目实施。
2.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政府支持高端电子信息企业上市融资,为企业在国内外上市融资创造条件。对符合条件的高端电子信息企业,要优先推荐上市和发行债券;对符合境外上市的电子信息企业,政府有关部门要为企业上市提供便捷的服务;重点支持民营高端电子信息企业上市融资,对成功上市的我市高端电子信息民营企业,市财政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3.推动金融机构大力支持高端电子信息企业。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开发适应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有效满足企业资金和金融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各类保险机构为企业提供优质保险服务;鼓励和引导信用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
4.政府扶持引导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根据《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落实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探索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引导创业投资企业增加对中小高端电子信息企业的投资。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外经贸局、科技局,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等。
(五)整合资源,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结合产业发展的特点,大力推进园区的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整体优势,高起点推动仲恺高新区的建设发展。
1.采取有力措施,整合土地资源,严禁土地闲置,突破土地存量不足。对部分超过期限尚未开工的建设用地,要责令业主限期开工建设并投产,逾期将收回重新安排项目。
2.进一步加强服务职能,帮助企业与其它企业进行嫁接,前者以土地、厂房入股,后者以资金、技术等生产资料入股,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