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四川省第四届特殊教育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比赛规则及评奖办法
一、比赛规则
(一)课例内容要求
1.依据2007年2月2日
教育部颁发的《盲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
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实验方案》要求自选任课年级、学科及教学内容。
2.以现代教育思想和特殊教育理论为指导,体现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改革目标,注重残疾学生潜能开发、缺陷补偿;关注残疾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3.注重学科教学特点,教学过程中恰当地使用多媒体教学课件和其它教学资源(教具、学具等),能将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鼓励教学设计上创新。
4.参赛课例应是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日常教学中的成功课例,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5.课堂教学时间为40分钟。
(二)预赛报送光盘要求
1.光盘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①推荐单位及选手基本情况介绍;②参赛学科、年级,选取教材版本、章节、课时,教学设计;③参赛课例录像;④课件或教具、学具图片及设计和使用说明(如没有使用,该文件夹可不报)。
2.光盘应采用DVD刻录格式,保证图像清晰,播放流畅。
(三)决赛要求
1.决赛形式:现场比赛,借班上课。
2.比赛内容:由承办学校提供学生、设备和场地,教学内容根据所借班级实际教学情况决定。
3.赛前准备:组委会提前组织选手熟悉学生,抽签决定比赛顺序;选手需提交教学内容和教学设计复印件。
4.比赛程序:①5分钟简要说明(包括自我介绍和教学设计思路);②上课;③回答评委提问。
二、评奖办法
(一)初评推选出盲、聋、培智教育三个专业各5名选手进入决赛。
(二)决赛分别评选出三个专业的特等奖各2名,一等奖各3名;二、三等奖分别按未进入决赛选手的40%和60%的比例评选;由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统一颁发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