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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四川省第四届特殊教育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四川省第四届特殊教育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川教函〔2011〕113号)


各市、州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推进我省特殊教育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精神要求,进一步提高全省特殊教育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四川省第四届特殊教育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四川省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年龄45周岁以下(1966年5月31日后出生),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备一定特殊教育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中青年教师均可参加(前三届大赛中已获一等奖的教师除外)。

  二、比赛形式及要求

  本届大赛以优质课评比的形式进行,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各市州组织预赛,并从中向省上推选、报送优质课例光盘。原则上各市州盲、聋、培智教育三个专业各推荐1名选手。

  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报送的课例录像进行评比,推选出进入决赛的选手。

  决赛由省上组织,以分专业、现场借班上课的形式进行,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比赛规则、光盘要求及评奖办法详见附件一。

  三、光盘报送要求

  优质课例光盘及“参赛教师登记表”(见附件二)于2011年5月31日前报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黄汝倩处,逾期视为弃权。

  地址: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成都市航空港黄荆路11号

  邮编:610225

  电话:028-85876192

  E-mall:huangruqian@sohu.com

  举办特殊教育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是提高我省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教师业务素质和技能,加强我省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教研部门要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组织大赛实施,电教部门应大力支持、配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

  1、四川省第四届特殊教育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比赛规则及评奖办法

  2、四川省第四届特殊教育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参赛教师登记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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