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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11〕149号)


各市(州)教育局:

  按照国家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继续做好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11年,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要以不低于5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每所初中学校。

  二、2011年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校工作的办法、程序和工作要求仍按照川教函〔2010〕125号文件执行。

  三、请各市(州)于6月30日前,将本区域内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校情况汇总上报我厅基础教育处。8月20日前,将定向分配计划完成情况和比例汇总上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附件:2011年四川省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校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1年四川省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
  定向分配到校情况统计表

  ____________市(州)教育局

单  位

招 生

计 划

总人数

定 向 分 配

计 划 情 况

计划到校情况

实际

招生

比例

计划数

比例

计划学校名

计划数

计划

实际完成数

全市(州)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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