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统筹解决城镇居民、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做好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促进各种社会保险制度相互衔接、协调发展,满足参保人员多层次保障需求。稳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大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探索建立与经济增长和财力增长相适应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优化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率。基本建立起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构建互联互通、统一高效的社会保障信息对接管理系统。力争到2015年,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76%,失业保险力争参保缴费人数达到30万人以上。
4、坚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坚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全面完成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目标,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继续整合优化义务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义务教育学校安全卫生工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巩固“普高”成果,着力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内涵发展,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职业技术教育集团化发展,统筹规划职业技术教育专业设置、招生与就业,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发展,打造职业技术教育品牌。实行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注重保基本、广覆盖、多形式,不断满足适龄儿童入园的需要;完成市特殊学校新校、电大新校建设,重视发展民族教育、民办教育和成人、社区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增加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提高教育质量。支持韶关学院、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和市广播电视大学加快发展,提高韶关高等院校的综合办学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师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品德素质和教学能力;关心教师的工作和生活,落实教师待遇,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学改革,建立科学的学生评价制度。重视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到2013年,全面普及从学前教育到高中的15年基础教育,建成广东省教育强市。到2015年,新增劳动力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20-59岁)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3-5周岁幼儿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保持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初步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教育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全力推进“粤北区域职教中心”建设,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
5、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坚持卫生事业公益性质,深化医改,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财政投入增长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新增大型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全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进程,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防治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巩固提高新农合筹资和保障水平,加强资金管理,方便农民就医;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十二五”期间,建设改造13个县级医疗卫生服务保健机构、40间乡镇卫生院、800个村卫生站、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5个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信息服务网络和县级应急救护体系建设,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医疗机构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中医药强市工作,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韶关市区域医疗卫生机构规划》,调整优化医疗机构布局,实施专科带动战略,强化13个重点学科和33个特色专科建设,落实粤北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大楼、粤北三院住院大楼、中华健康快车白内障治疗中心、市心理卫生中心、市妇儿保健中心、市职业病防治康复中心、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及“治未病”中心等工程建设。加强科教兴医工作,造就一批医学杰出骨干人才,提高医疗服务的区域示范力、带动力、竞争力,大力推进粤北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推进住院医师规划化培训和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行业作风、医院文化、卫生信息、依法行政等建设,进一步树立卫生系统新形象。
6、加快安居工程建设。
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扩大安居工程覆盖面。强化各级政府的住房保障责任,落实土地、金融与财税等配套政策,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制度,建立规范化的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审查制度,形成科学有序、信息共享、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多渠道筹措资金,把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积极筹措保障性住房房源。通过政府集中新建、在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政府收购空置房或二手房、破危直管公房改建、直管公房临时调剂补充等方式来增加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加大租赁住房补贴力度,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积极稳妥推进限价商品房建设,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继续推进棚户区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5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基本得到保障。
7、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从全面协调发展的高度,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围绕 “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的要求,全面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的长效工作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改善出生人口素质,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建立以户况管理为特征,覆盖全市全员人口信息化工作平台,健全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利益导向机制和养老保障政策体系。到2015年,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0‰以内,力争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308.9万以内。
8、大力发展体育等社会事业。
加强体育场馆和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发展竞技体育,推动体育产品品牌建设,扩大和引导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与旅游、文化等相关产业的互动发展,将韶关打造成休闲旅游和户外运动基地。全面实施《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加强妇女卫生保健、扶贫减贫、劳动保护、法律援助等工作。改善儿童成长环境,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弘扬敬老风尚,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大力发展档案事业,逐步实现馆藏档案数字化,力争2015年前建立全文数据库系统。继续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推进民政、侨务、统计、保密等社会事业发展,努力做好社会优抚、残疾人、侨胞、统计、保密等工作。
9、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完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主,预防、处置、救援相衔接,统一指挥、反应灵敏、系统有序、运转高效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等公共突发事件能力。加强对防洪体系、重点水土流失区、生态脆弱区等区域的综合治理。增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实施分级管理,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地方应急预案。强化公共场所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强化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及机制建设,落实安全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严格安全许可和行业安全准入;监控重大危险源和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市民安全素质。加强安全生产社团组织建设。建立信息网络体系,提高协同监管能力。切实改善作业场所环境条件,防范治理重大职业危害。到2015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均分别比2010年下降10%。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快防灾减灾体系现代化建设,提高防灾减灾和灾害治理能力。加快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以公共气象服务、气象预报预测、综合气象观测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提高防灾减灾和灾害治理能力及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强气象、地震、地质和风暴潮等灾害监测预报工作,建立重大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服务体系。加强人口和产业密集地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加大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力度。提高物资保障水平。推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科学安排生产生活设施布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按照《韶关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三年规划》落实经费、完成指挥中心、培训基地、装备等建设,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提升。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大力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及时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三旧”改造工程,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到2015年,实现对大范围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98%以上,中小尺度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85%以上;短期预报质量提高5%,预警信息覆盖率95%以上。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考核评价,推动形成责权对应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和惩治体系。推进省市共建韶关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打造民生保障品牌工程。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药品日常监管,进一步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秩序持续稳定好转。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巩固提高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到2015年,全市农村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到100%,供应网覆盖率达到98%,有效维护基层用药安全。
加强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健全重要物资储备及安全监管预测预警体系,确保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充足、安全供应。全面落实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储备,建立健全地方粮食储备和风险基金制度,完善粮油市场监测网络和应急体系,加强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政府对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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