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美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定不移地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特色资源产业化、生态建设系统化,加快建设粤北区域中心城市、广东先进制造业基地、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全国生态旅游休闲重点地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努力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幸福美好韶关。
(二)发展原则。
以“推动生态跨越发展,建设幸福美好韶关”为指针,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突出做到“五个注重”:
--必须注重保速度与提质量,构建粤北区域中心城市。为改变欠发达地区的现状,加快发展仍然是韶关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在坚持科学发展的前提下,既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又要注重提高发展速度,增加经济总量。只有坚持加快发展,才能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夯实粤北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基础,推动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
--必须注重生态发展,打造生态文明示范市。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是省委、省政府对韶关的殷切期望。构建生态经济体系、生态文化体系、生态人居体系,形成生态发展格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有效利用,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提高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必须注重区域协调,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优化生产力布局,优化行政资源配置,优化收入分配格局,有利于解决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各类社会群体之间发展差异较大的突出问题,整体提升全市经济发展速度与质量,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必须注重开放创新,建立健全科学发展保障体系。开放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优化创新环境,培养创新意识,培育创新主体,建设创新平台,建设创新型韶关,推动科技、文化、管理和服务创新,有利于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整体提升产业素质,有利于改善经济运行质量,促进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必须注重民生优先,构建幸福美好韶关。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立足点和最终归宿。加强公共财政,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发展的追求落实到惠民、富民、安民上,体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普惠性,有利于创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发展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形成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建成广东先进制造业基地、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生态旅游休闲重点地区和省际边界物流中心;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明显缩小;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明显提高;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高;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得到较大满足;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基本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步伐加快。
--夯实中心城市的经济基础。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20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85万元,年均增长11%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超过8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900亿元(详见附表二)。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13.7∶42.6∶43.7调整约为10∶45∶45,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支柱产业更加突出,增长质量同步提高。
--完善自主创新的载体平台。到2015年,全市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申请量80件,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4%,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40家以上,拥有研发机构的科技型企业占比70%以上,组建产学研创新联盟或创新基地5个,引进高校研究院所、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中心5个。拥有来自高校研究院所的企业科技特派员200人以上。
--打造生态一流的人居环境。加快宜居城乡建设,初步建成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到2015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耕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2%,地表水水质达到优良,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的比例超过9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构筑文化繁荣的魅力韶关。到2013年,全市全面普及从学前教育到高中的15年基础教育,建成广东省教育强市。2015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毛入学率保持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3%,新增劳动力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20-59岁)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基本满足社会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需求。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形成韶关特色文化品牌,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得到较大满足,基本建成粤北教育文化中心、医疗服务中心。
--建设社会公平的和谐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稳步推进,各项保障体系健全,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到2015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14万元和9500元;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9%;城镇化水平达5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76%,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0‰以内,全社会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6岁。
--争创体制机制的发展优势。到2015年,体制创新有突破性进展,建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成为人力资源培训和配置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地。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人们的思想道德水平、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努力把韶关建设成为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规规章健全有效、市场运行规范有序、公共管理优质高效、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的法治城市。
三、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要从韶关的发展定位出发,探索一条生态文明发展路子,狠抓人力资源培训和配置、提高城市和产业聚集度两个关键,突出大交通、大旅游、大产业三大重点,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特色资源产业化和生态建设系统化。
(一)推进城市集聚和产业集聚,建设粤北区域中心城市。
1、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步伐。
围绕打造粤北区域中心城市的目标,坚持用先进理念引领城市发展,加快产业集聚、引导人口集聚,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城市品位,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全面实施《韶关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统筹新老城区一体化建设,按照生态型定位,加快推进芙蓉新城城市建设,初步形成新城主干路网框架,即以韶关大道、芙蓉大道等构成纵贯南北,以百旺路、南华路和滨江路构成横贯东西的城市道路基本框架。完善芙蓉新城区主要路网、管网和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和会展中心,加快营造芙蓉新城城市景观,结合北江河等自然水体,建设新城水系网络,形成“绿水绕城”的城市景观。建设“三大水系”、“一条文化长廊”,凸显新城生态型、文化性、景观类的城市特色。继续推进碧桂园太阳城的建设,加快推进韶关火车站站场片区项目开发,进一步形成商业氛围,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旅新城打好基础。完成芙蓉隧道建设,高标准建设图书馆、档案馆、群艺馆等文化设施。同步推进旧城区改造、马坝片区同城化,加快形成“一中心五组团”格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力争到2015年,市区常住人口达到100万人左右,建成区面积100平方公里左右,市区城镇化水平达到80%以上,形成集交通枢纽、产业集聚、物流商贸、旅游休闲、医疗服务、文化教育六大中心于一体的粤北区域中心城市。
2、提高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
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的创建成果,积极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城市整体素质,力争2011年进入“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行列,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加快公路、铁路、水路等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交通枢纽城市。加强城市综合管理,不断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探索精细化城管的工作模式。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形成“绿在城中”的城市景观,进一步提高道路绿化水平,实施绿道、绿网规划,大力推进宜居城乡建设。全面建成韶关大道、芙蓉大道、滨江路为框架的道路绿化带,抓好广场绿化,重点建设好商务中心区及武广专线韶关站站前片区的大型绿色广场,建设公园、绿道等绿色、生态休闲场所。提高城市绿化率,优化城市人居环境,美化三江六岸,绿化“三山”和“四大”出口,彰显山水城市特色。到2015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6%,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平方米。加快建设与旅游发展相适应的商住、休闲等配套设施,提高旅游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深度挖掘城市文化,突出岭南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完善北伐战争纪念馆、粤北省委机关旧址和韶阳楼的功能设施,加快建设张九龄纪念公园和城市特色文化标志,丰富城市内涵,提升城市品位。
3、大力引导产业集聚。
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产环保”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省产业转移相关政策,加快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园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实施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聚集发展行动计划,在抓好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基础上,促进市区工业向莞韶产业转移园集聚,着力培育中心城区主体产业集群,增强城市产业集聚度。到2015年,莞韶产业转移园区将发展2~3个年产值超50亿元、经济效益好的、具有带动作用的支柱型企业,工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目标,年均增长30%,工业增加值70亿元,年均增长30%。把莞韶产业转移园打造成为市区主体产业集群的聚集区、省级示范性产业转移园,成为市区经济的增长极,示范带动全市园区产业发展,增强粤北区域中心城市的产业带动作用。加强城市主体产业集群载体和现代产业核心区建设,大力发展钢铁产业集群、有色冶金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机械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电子原材料元器件产业集群、化工涂料产业集群、建材陶瓷产业集群、玩具产业集群。加快市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提高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聚集能力,打造粤湘赣省际边界物流中心。力争到2015年,韶关市区培育发展一批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集团,形成一批产值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生产总值突破600亿元。
4、有序引导人口集聚。
科学编制城市人口发展规划,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促进农村人口有序向城市集中。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制定引导人口有序转移的政策措施,吸引各类高端技术管理人才落户韶关;实行城乡居民户口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消除制约农民工市民化的体制性障碍,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落实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扶持政策,创造良好的务工经商环境,确保进城农民安居乐业。加快中心城镇交通、通讯、供水、供气、电力、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方面的政策,增强城镇承载能力,就近吸纳更多的农村转移人口和富余劳动力,使之成为农村人口集聚的主要载体,推动城镇化水平快速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