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要加强入园主体服务。配套完善园区公用事业服务,提供水、电、气、电信等日常服务,保证园区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在证照办理、税务登记等方面为入园经营主体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各类投资主体入园创业。二要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服务。围绕产业发展,强化科技展示、信息服务、农民培训、质量监测等服务功能,把农业部门从事的公益性服务工作与园区建设有机结合。三要加强科技和人才服务。园区要建立人才引进、培养的长效机制,配备必要的科技人才队伍,形成科技人才团队。要发挥园区所在地农技推广部门作用,鼓励农技人员到园区开展服务、创新创业。
(五)扩大园区优势特色产业规模。一要扩大特色产业基地规模。要严格按照省定规模标准,做到集中连片、特色明显、高效设施,体现基地建设水平。二要扩大农业品牌规模。按照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加强入园企业、合作组织等相互联合,每个园区重点打造1-2个知名品牌,扩大品牌产品生产、销售规模,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三要扩大示范带动规模。充分发挥园区在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基地建设、品牌创建、合作组织等多种形式,带动园区周边农户发展特色产业。在园区建立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引进、试验、集成、展示基地,为农民提供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上的样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作用,抓住当前园区建设的有利时机,把园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建立健全园区组织管理机构,明确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加强对园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各级农口有关部门要在园区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发挥行业特点和技术优势,加强规划指导、业务支持和资源整合,推动园区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地要加大财政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的扶持力度,整合高效设施农业、农业科技、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质量建设等财政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落实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农业保险政策、小额贷款担保政策、土地流转补助政策、高效农业项目用地政策。对参与投资园区建设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主体要优先给予资金和项目支持。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的支柱作用,加大对涉农贷款及农业园区贷款投入。要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不断提升园区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