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计划安排的通知
(肇府办〔20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精简会议,以利于集中精力抓大事、抓落实,对各有关单位提出今年拟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计划安排,按照进一步端正会风,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经费和提高会议质量的要求,进行了撤并压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计划安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主办单位要按会议计划安排做好相关工作,尤其要严格控制会议的时间、规模和参会人数,节省会议经费,进一步端正会风会纪,提高会议质量。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会议通知由各主办单位代拟,并提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呈批后印发。
二、凡未列入今年市政府会议计划安排但因特殊情况需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性会议的,由主办单位列出理由依据,经市分管领导同意后书面请示市政府,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召开。
三、部分单位上报计划而未列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凡属于部门(行业)总结或布置年度工作的全市性会议,如无特殊情况,均参照省的做法,以部门名义召开,需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会前报市政府审批后,印发会议通知时冠“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字样。其他会议,如确需召开,一律以部门(含部门联合)名义或领导小组(委员会、指挥部)、联席会议等名义召开,需请市、县(市、区)领导和市直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会前报市政府(或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印发会议通知时冠“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或“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字样。
四、有关部门提出拟召开的各类表彰会,凡未经市党廉办审核后报市委或市政府审批同意的,暂不列入全市性会议计划安排。
附件:2011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计划安排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