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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暨“十一五”期间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暨“十一五”期间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肇府办〔2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一五”期间,特别是2010年,我市狠抓殡葬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殡改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制度,殡葬公共设施建设“祥安计划”扎实推进,殡葬管理日趋规范,殡葬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全市共火化遗体112276具,火化率100%,其中:2010年火化遗体23827具,火化率100%,较好地完成了我市2010年度暨“十一五”期间殡葬管理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肇府办〔2008〕125号)的规定,市政府殡葬管理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2010年度暨“十一五”期间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进行了综合考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各县(市、区)和肇庆高新区2010年度殡葬管理各项指标均达到考核标准,按得分情况评定,高要市、四会市、鼎湖区、广宁县和德庆县获得一等奖;端州区、肇庆高新区、封开县和怀集县获得二等奖,特予以通报表彰,并对有关人员(按肇府办〔2008〕125号文核定)分别给予奖励。

  各县(市、区)和肇庆高新区“十一五”期间殡葬管理各项指标均达到考核标准,按得分情况评定,高要市、鼎湖区、四会市、德庆县、端州区、广宁县获得一等奖;肇庆高新区、封开县和怀集县获得二等奖。特发奖牌,以资鼓励。

  “十一五”期间,我市殡葬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个别地方殡改宣传教育工作未能坚持做到持之以恒,违规土葬行为时有发生,实施殡葬公共设施建设“祥安计划”进展缓慢,殡仪馆的管理和服务仍需进一步加强,公墓建设和管理仍需进一步规范等等。

  “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殡葬管理规定,在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殡葬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科学编制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殡葬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殡改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推行火葬,加快推进殡葬公共设施建设“祥安计划”,加强殡葬队伍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我市殡葬服务水平,确保全面完成2011年及“十二五”期间我市殡葬管理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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