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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肇府办〔20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 为加强对我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决定成立肇庆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郭 锋(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郑剑戈(副市长)

  成 员:张玉润(市长助理、市卫生局局长)

  刘石栋(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钧权(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程彦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黄 平(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黄 靖(市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罗永通(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惠明(市财政局局长)

  严威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金銮(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凌 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梁大盛(市水务局局长)

  王荣华(市统计局局长)

  李少芬(市林业局局长)

  郑向平(市旅游发展局副局长)

  刘振广(市城乡规划局调研员)

  王 岩(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

  陈绍文(市爱卫办主任)

  谢锐光(市疾控中心主任)

  甘水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邓东华(市水务集团公司总经理)

  黄劲松(端州区委副书记、区长)

  黄建平(鼎湖区副区长)

  梁 靖(高要市委副书记、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刘石栋(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主任:严威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副 主 任:陈金銮(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联 络 员:范小普(市委组织部副科长)

  温祖基(市委宣传部科长)

  黄庆麟(市发展改革局科长)

  唐毅成(市经济信息化局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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