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公司制企业新增注册资本金目标及加强督查考核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1〕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扩大公司制企业总量和规模,增强注册资本金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繁荣我市金融市场,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市政府决定下达2011年公司制企业新增注册资本金目标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地公司制企业2011年新增注册资本金目标(不含外资)分解表如下:
清河区、清浦区30亿元;淮阴区、楚州区、洪泽县、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40亿元;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47亿元;淮安工业园区3亿元。全市合计350亿元。
二、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公司制企业新增注册资本金工作,迅速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细化时间进度,明确责任,强力推进。
(二)督促企业注册资本金足额到位。加大对企业注册资本金到位情况的监管力度,对已在工商注册,但注册资本金没有到位的企业,各地要加大协调力度,督促投资方加快将所欠注册资本金到位。
(三)提高亿元项目注册资本金的比例。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已签约企业扩大注册资本金规模;引导和鼓励已在我市投资的企业增资扩股,加大投入力度,增加企业注册资本金在投入中的比例,加速资金要素向我市集聚。在亿元大项目的考核中,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单个亿元项目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低于1000万元的不作为亿元项目统计。
(四)鼓励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金。各地要研究制定激励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政策措施,对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金所产生的涉及政府的收费给予减免或予以财政补贴。
三、强化督查考核
(一)将公司制企业新增注册资本目标纳入市科学发展目标考核体系,在科学发展目标加分项目中增加新增注册资本金项目。各县(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淮安工业园区新增注册资本金完成目标加1分,不完成目标不加分;每超过目标1000万元,再相应加0.0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
(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淮安工商局等部门要加大对各县(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淮安工业园区新增注册资本金工作的跟踪督查,每月通报各地新增注册资本金实际到位情况、目标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年终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对各地新增注册资本金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