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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古黄河取水口水源地保护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古黄河取水口水源地保护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1〕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古黄河上游是淮安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其水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市民饮用水的卫生与安全。近期发现该河段两岸违规新增的货场及临时装卸作业点较多,大量浮吊、砂石船舶进行装卸作业,严重堵塞和污染河道。为保障古黄河取水口饮用水源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古黄河沿线进行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对象
  对古黄河与京杭运河交汇处至古黄河杨庄闸(水利节制闸)之间,除华能淮阴发电有限公司、淮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码头外,其余货场、临时装卸作业点全部取缔;除进入以上两个码头的运输船舶外,其它船舶一律禁止进入。
  二、整治时间
  自2011年6月10日起。
  三、职责分工
  淮阴区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水利局分别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货场、临时装卸作业点的清理工作,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堤防占用权,停止租赁行为。责令经营人限期清除货场、临时装卸作业点堆存材料及建筑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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