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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调研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调研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11〕165号)


省内各高等学校:

  为探索建立高校教育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建立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公开发布制度,我厅决定继续开展全省高校教育教学质量调研工作。在此基础上,总结我省高校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举措,形成年度报告并公开发布。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1、对四川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状况做出科学、客观的描述和分析。

  2、总结各高等学校(包括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高专科院校、成人高等院校、民办高等院校,下同)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为学校提供经验交流的平台,全面真实地反映省内各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状况。

  3、分析现阶段可能影响四川高等教育质量的因素,并研究应对措施,促进四川高等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调研内容

  1、2010年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状态,主要包括师资队伍及其建设,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经费与教学条件,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学生学习和就业状况等。

  2、2010年学校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保障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思路、举措和效果,特别是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特色突出和成效显著的做法。

  3、对影响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因素进行分析,深入挖掘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

  三、组织方式和要求

  1、为保证《2010年四川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写质量和水平,各校教务处应指定专人负责本校年度报告的编写工作,并将编写人员名单(见附件一)的电子文档于4月22前发送至gaojiaochu_sc@126.com。

  2、各校在调研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本通知规定的内容及相关数据,撰写本校质量报告。报告应着重反映2010年学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创新做法和特色,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思路和举措。为保证编写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请各校严格按照《2010年四川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报告撰写要求》(见附件二)撰写学校的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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