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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11〕219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及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现就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也关系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安全稳定,必须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毫不松懈地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各地、各校要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以对师生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担负起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分工,严格监督管理,下大决心,花大力气,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各校要经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教育,进一步强化学校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让从业人员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具备能辨别含“瘦肉精”的肉类食品等业务技能,培养安全操作、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习惯,将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贯彻到餐饮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利用宣传栏、宣传橱窗、报刊、校园广播、校园网、校园电视台等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学校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等,帮助广大师生了解学校食品安全情况,加深对学校餐饮工作的理解和认同,增强信心,形成有利于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及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各地、各校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坚持肉品原料供应的合法资质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采购的肉品来源保质、合法。一旦发现含“瘦肉精”的肉品,立即按相关要求进行销毁,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非法生产“瘦肉精”的企业和黑窝点,提供所掌握的线索;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食品加工,尤其是在馒头、面包等食品的加工过程中,严禁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强校园网等信息舆情监测,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稳妥处置食品敏感问题,及时消除各类虚假新闻报道和不实传言对学生的负面影响,维护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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