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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我们拒绝毒品’2011年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我们拒绝毒品’2011年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川教函〔2010〕229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推动禁毒工作顺利开展,教育部按照国家禁毒委《2011年全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安排》要求,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我们拒绝毒品’2011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我省学校开展2011青少年学生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具体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抓好毒品预防专题教育,确保教学计划、教学材料、课时、师资四落实。中小学要按照《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要求,根据不同年龄对学生开展针对性强的专题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加大对中职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教学内容上可参考《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执行;高校要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或专题讲座、社团活动等对大学生进行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发挥大学生自学能力强的特点,向他们提供禁毒宣传资料、读本,组织大学生自学。同时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要充分利用新生入学、军训等重要时段向学生集中开展毒品预防教育。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今年6月开展一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周活动”,对大中小学生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广大学生对毒品危害的认识,提高“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信心和能力。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利用当地禁毒教育的优质资源,开展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同时选送一批学校禁毒教育骨干教师参加教育部组织的“2011年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和“知行中国--初中班主任教师培训”,提高学校禁毒教育师资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毒品预防教育是国家禁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通知》精神和我厅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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