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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2011)


  五、努力做好学生溺水事故的防范工作。5-9月和盛夏每天下午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本着对学生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溺水事故的防范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校内水域(化粪池)的防护栏杆、禁止下水警示标识等安全设施;要主动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请求他们的支持和帮助,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水域的安全管理;要进一步采取适当方式,将学校作息制度、作息时间、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告诉学生家长,请家长切实履行对学生的监护、教育、管理责任,共同配合,加强管理,切实做好学生溺水事故的防范工作。有游泳池的学校,特别是高校要加强游泳管理,确保学生游泳安全。

  六、进一步做好校车管理和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在今年初“校车专项治理”和4、5月进行的“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专项调研”工作基础上,针对问题与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校车和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比照“四川省校车安全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尽快建立起本地区校车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关于校车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与各成员单位一起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的主导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是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校车监管工作。有校车的学校特别是民办幼儿园要认真履行校车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完善校车管理办法,健全校车档案制度,明确校车驾驶人员、校车管理人员、随车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要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检测校车,确保车况良好;要加强对搭乘学生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坚决杜绝校车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校车安全。

  七、积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打紧安排工作,尽量避开高温时段或在烈日下开展涉及师生的活动。有在临时校舍、帐蓬、板房或在高温时段上课的学校可以通过采取加强通风、加隔热层、冰块降温和调整作息时间、教学计划等多种办法,确保学校防暑降温工作到位。气温高于35摄氏度时,夏令营、军训,高校的室外实习、见习等户外活动一律暂停;设各类考试考点的学校和学校期末课程考试的教室要有防暑降温措施,坚决避免学生中暑情况发生;有在建工程的学校要督促施工方加强暑期高温天气作业的防暑降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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