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11〕224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11年第2号预警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政府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成员暨二季度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2011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暨防汛工作电视电话会的精神,并结合我省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今年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据预测,今年我省汛期总降水量较常年正常略偏少,但部分地方仍偏多,川西高原部分河流和个别江河支流可能发生较大洪水,受局部强降雨影响,盆地周边山区特别是地震重灾区发生山洪泥石流和滑坡等灾害可能性极大;因大雨、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及其引发的洪水、泥石流、滑坡、雷击等自然灾害和极端气象灾害对学校及其师生安全构成威胁的风险有所增大;受气温高的影响,容易引发学生中暑、溺水等安全事故;秋季又是肠道疾病易发时期,稍有不慎极易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和出现传染病疫情。对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予以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四川省2011年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把握今年夏秋季节学校安全特殊情况,找准薄弱环节,明确工作重点,提高安全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校园安全。
二、切实做好自然灾害预防工作。在汛期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对学校选址、校舍建筑及设施再次进行认真排查,检查重点是泥石流沟口、堆积扇、靠山、靠崖以及工程施工场所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学校和沿河、沿江、沟口、靠山等容易受洪水灾害危害的学校及C级危房、小青瓦房等校舍。排查要有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此项工作必须在5月内完成。在汛期,要积极主动配合气象、国土、地震等部门和乡镇(村)、社区的监测员,做到将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要重点针对地震、雷电、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自然灾害和酷暑等极端性气候,补充和完善专项应急预案,认真做好“预案、预报、预警”的“三预”防灾工作。要针对雨情、水情变化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当发生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学生上下学安全时,可适当调整上课时间,确保学生上下学路上安全;当学校及周边出现安全隐患不宜继续上课时,要及时转移学生,严防校舍倒塌、雷电、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