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四川省大中专学生开展汶川特大地震三周年暑期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四川省大中专学生开展汶川特大地震三周年暑期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川教函〔2011〕242号)


有关高校、有关中职学校:

  2011年是“5.12”汶川特大地震三周年,为进一步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充分认识灾后重建的伟大成果,激励广大学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勤奋学习,用实际行动报效祖国,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汶川特大地震三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川委厅[2011]11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组织部分大中专院校学生到灾区参观学习,开展以“走进灾区、感恩奋进”为主题的汶川特大地震三周年爱国主义教育暑期学习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参观学习。组织学生到都江堰、汶川、北川等地参观灾后重建学校,考察水磨镇和北川新县城,充分感受灾后重建伟大成果。

  2、座谈讨论。活动期间,组织大学生座谈讨论。通过学习考察,铭记全国人民的无私奉献和援助,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奋发图强,努力学习,以实际行动报答祖国。

  二、活动要求

  1、各校推荐的学生代表应具有较强的宣传能力,学生代表由校学生会或校团委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组成。

  2、有条件的学生自带相机等宣传设备。

  3、活动结束后各校利用学校宣传栏、校刊、校园广播站、校园网等资源和载体,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校内宣传教育活动。

  三、活动人数

  在全省大中专院校中确定50所学校,每所学校派1名学生参加。

  四、活动时间

  8月21日----8月24日

  五、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 8月21日14:00-16:00

  报到地点:怡东国际大酒店

  地址:成都市二仙桥东三路一号成都理工大学内

  六、活动联系

  本次活动由成都理工大学承办。联系人:张欣(028-84078762,13880960678,传真028-84077255,邮箱18502352@qq.com)。请各校于5月30日前将参加活动的学生代表名单告知联系人。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