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1〕7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连云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总抓手,建立“高位协调、运转高效、监管有力、齐抓共管”的大城管机制,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彻底改变城区面貌,进一步优化城市秩序,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连云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任务分解
(一)建立文明、规范的城市秩序
1.打造文明交通。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市区车辆、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无乱穿马路、闯红灯现象,市区各类车辆停放规范有序,严厉打击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2.整治营运秩序。市区无黑车营运,加强残疾车、学生车等管理,各类交通站台无乱张贴涂写等问题,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海通集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残联、各区政府)
3.管理乞讨人员。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收容、救助,打击以乞讨为名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政府)
4.城市犬类整治。加强对街面无证流动售犬以及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的管理,做好狂犬、流浪犬的处置,查处涉及犬类的治安、刑事案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
(二)治理影响市容的违章行为
5.整治占道经营。主次干道两侧及公共场地无乱堆乱放、流动摊点、店外经营。取缔严重影响交通、影响市容、群众意见大的马路市场,建设规范疏导点和临时瓜果疏导点。(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卫生局、市工商局)
6.落实门前四包。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沿街单位、经营户“门前四包”责任书签订率100%,履约率98%。(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沿街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