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1〕54号)
市各有关部门:
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研究,决定建立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建设局、文广新局、旅游局、民宗局、文联组成。市文广新局为联席会议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文广新局,负责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职能:
一、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策措施,研究、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方案,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协调处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涉及的重大事项。
三、审核“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单,上报市政府批准公布;审核“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和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经市政府批准后向上级部门申报。
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工作规划和要求:
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内容和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初步意见,提交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涉及有关部门的具体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
附件: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主 任:王成斌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杭 勇 市委副秘书长
赵唯强 市文广新局局长
成 员:庄小涛 市发改委副主任
常仁飞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月冬 市财政局副局长
宋 平 市人社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