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障方式
1.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无房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2.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无房家庭可申请家庭式公共租赁住房。
3.“新常州人”住房困难家庭: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适时推出对“新常州人”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保障方式为实施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无房家庭可申请家庭式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总量控制,摇号轮候供应。
4.新就业人员:实施集体公寓形式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5.外来务工人员:实施集体公寓形式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表二:“十二五”住房保障方式数量预测指标
对象
方式
| 低收入
住房困难家庭
| 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新常州人”住房困难家庭
| 新就业人员
| 外来务工人员
| 合计
|
廉租房租金补贴5年累计(户次)
| 28600
| --
| --
| --
| --
| 28600户次
|
廉租房
实物配租(套)
| 4000
| --
| --
| --
| --
| 4000套
|
家庭式
公共租赁房(套)
| --
| 11000
| 4000
| --
| --
| 15000套
|
经济适用房
货币补贴(户)
| --
| 4000
| 1000
| --
| --
| 5000户
|
集体公寓式
公共租赁房
(套/间)
| --
| --
| --
| 10000
| 20000
| 30000套(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