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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住房保障“十二五”专项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二)保障方式
  1.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无房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2.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无房家庭可申请家庭式公共租赁住房。
  3.“新常州人”住房困难家庭: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适时推出对“新常州人”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保障方式为实施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无房家庭可申请家庭式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总量控制,摇号轮候供应。
  4.新就业人员:实施集体公寓形式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5.外来务工人员:实施集体公寓形式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表二:“十二五”住房保障方式数量预测指标

  对象

方式

低收入

住房困难家庭

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新常州人”住房困难家庭

新就业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

合计

廉租房租金补贴5年累计(户次)

28600

--

--

--

--

28600户次

廉租房

实物配租(套)

4000

--

--

--

--

4000套

家庭式

公共租赁房(套)

--

11000

4000

--

--

15000套

经济适用房

货币补贴(户)

--

4000

1000

--

--

5000户

集体公寓式

公共租赁房

(套/间)

--

--

--

10000

20000

30000套(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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