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了保障性住房筹集模式。“十一五”期间,我市通过“集中新建、分散配建、定向代建、批量收购、零星收购、园区自建”六管齐下,加快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筹集进度,在城区建设和收购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实物房源近9000套,在各工业园区和工厂聚集区建设供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的新市民公寓1万余套(间)。
二、“十二五”住房保障基本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实现小康并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要在我市全面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让人民群众共享科学发展的成果,依然任重而道远。
(一)住房保障的需求依然迫切。“十一五”期间,我市虽然实现了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全覆盖,但还是处于较低水平的住房保障阶段。一是廉租住房家庭虽然实现了应保尽保,但租金补贴户较多,实物配租户较少,租金补贴家庭居无定所的局面还未得以根本改观。二是随着城市房价的上涨,尚未纳入我市原有的住房保障体系、却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更为凸显。他们主要是城市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特别是许多新婚青年职工家庭、非本地户籍但长期在常工作创业的“新常州人”家庭,他们是我市社会生产和城市建设的中坚力量,但由于积累不足,购买商品住房存在困难,结婚生育又急需适当住房,因此,他们对家庭住房的需求非常迫切,希望政府能给予住房保障支持。三是随着房屋租赁市场租金的上涨,部分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房租支出的负担超出了合理承受的范围,形成了阶段性住宿的困难,也希望政府能提供更好的住宿条件,减轻其生活负担。
(二)住房贫困的问题依然存在。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市居民的住房条件在总体上已经大大改善,但老住宅区居民住房贫困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是老旧住宅的住用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我市中心城区的大板房、硅酸盐住房、非成套住房等危旧房屋的住用安全问题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人民群众要求实施整体改造的愿望非常迫切。二是老住宅区的环境面貌亟待进一步提升。近年来,我市对大部分老小区实施了基本功能的综合整治,但新旧小区在环境面貌和整体形象上仍然存在较大反差,社会各界要求对老小区整体环境进一步提升的呼声较高。
(三)住房保障配套管理机制亟待完善。随着住房保障工作的全面推进,配套管理制度也亟待完善。一是住房保障的准入、退出和日常管理亟待完善。特别是在申请家庭收入水平的实质性审查、不符合保障条件家庭的逐步退出、保障对象违规行为的妥善处置等问题上需要进一步完善管理,维护住房保障的公正、公平。二是住房保障的建设管理亟待完善。特别是住房保障土地政策和配建政策的落实到位、住房保障建设投融资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等问题需要作进一步探索。三是住房保障的管理工作体系亟待完善。主要是市、辖市区、相关部门、街道乡镇在住房保障工作推进过程中各自承担的职责,需要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