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2010年度常州市生态市建设和减排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的通知
(常政发〔2011〕5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0年,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污染减排进一步推进、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快,我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通过了省级复核评估,生态市创建也通过了省级考核和环保部的技术评估。
为鼓励和弘扬先进,市政府决定对生态市创建和污染减排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金坛市人民政府、溧阳市人民政府、武进区人民政府、新北区人民政府、天宁区人民政府、钟楼区人民政府、戚墅堰区人民政府、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给予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