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新人社办发〔2011〕5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继续教育条例,加大继续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2011年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现就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继续教育《条例》,确保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对于建设高素质、创新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各级人事、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加大
《条例》的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把继续教育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整体工作予以安排。要认真制定继续教育规划和计划,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广泛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同时强化约束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到位。
二、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排,今年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新一轮的实施阶段,自治区将围绕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坚持重点培养,高端引领的原则,举办重点产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中、高级研修班,加强研修班的组织和管理,为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专业人才保障。同时认真做好国家举办的新疆专业技术人才现代农业高级研修班的人选选拔、组织和管理等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要求,围绕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需要,以培养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组织专家对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选题进行审核论证。4月30日前各相关部门将《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研修班申报表》(在下载)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经专家论证通过后,将列入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