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等7项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人社函〔2011〕26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等7项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均为100
| 均为60
|
物业经营管理
|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物业管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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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120
| 72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140
| 84
|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 100
| 6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 土建
| 100
| 60
|
安装
| 100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