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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一、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一)企业工资增长上线: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20%。

  (二)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16%。

  (三)企业工资增长下线: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6%。

  二、企业工资指导线执行条件

  (一)对当年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二)对当年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水平偏低以及现有工资水平已超过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企业,可在下线和上线区间内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三)对当年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经济效益比上年增长幅度低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与基准线区间内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四)对当年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应充分考虑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和物价增长的因素,既要考虑确保企业长足发展,又要考虑当前物价上涨因素对职工生活以及市场出现的“招工难、留人难”现象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确定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依据

  (一)2010年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

  1.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预计5418.8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0.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53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25.2%。全部工业增加值2105亿元,增长13.5%。

  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1324.47亿元,增长17.1%,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2%。其中城市消费品零售额1181.26亿元,增长12.0%;农村消费品零售额1156.62亿元,增长16.7%。

  3.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4.3%。

  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44元,增长11.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643元,增长19.6%。

  5.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城镇就业再就业51.6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3%。

  (二)2011年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全区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

  2.工业增加值增长1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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