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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加快城市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结合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改造小街巷,配建停车场,形成路网长度、密度和动态、静态交通体系科学合理的城市道路系统。统筹各类地下工程管线布局, 配套建设地下公共管沟。按照国家养护定额,确保养护经费足额到位,严格执行道路养护规范,提高道路养护质量。
  3、加快供热、供气和供水设施建设。加快热源设施建设和老旧管网改造,加大供热计量改革的力度。以“气化山西”为目标,进一步优化用气结构,不断提高燃气普及率和管道天然气气化率。严格水源保护措施,加大自备井关停力度;提高水质监测能力,实施水质督查,确保城市供水水质安全。
  4、不断提高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出水水质和运行负荷率达到国家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行再生水回用和污泥处理处置。大力推行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三年内全省所有市县都要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一步完善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杜绝二次污染。建筑垃圾、粪便收集实行密闭化运输。
  5、提高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和改造水平。加强功能照明设施建设,强化景观照明管理。推广照明节能技术和设备,全面淘汰低效、高耗照明产品。
  (三)实施旧城改造,优化城市发展环境。
  1、实施老商业区的改造。对城市建成区内功能混杂、环境较差、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老商业区实行综合改造,打造一批集休闲、娱乐、商务、旅游、文化等功能为一体的商贸街区。
  2、实施城中村的改造。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城中村改造的配套政策,集中力量加快城中村改造。要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妥善解决拆迁安置、就业社保、集体资产处置等问题,保证改造工作顺利平稳推进。
  3、实施棚户区和旧住宅区的改造。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加大棚户区和旧住宅区改造力度。对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完善、环境较差的旧住宅小区,实施以整容、拆违、补建、配套等为主要内容的整治工程,提升小区的环境质量和居住条件。太原、大同、阳泉等地,还要抓好老工业区的综合整治。
  (四)开展环境容貌专项治理,改善人居环境。
  实施园林绿化增量、城市公园升级工程,大幅提高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切实解决市容环卫“脏、乱、差”问题。规范清扫保洁,重点整治集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卫生死角;规范摊位摆设,重点整治占道经营,保证道路功能;规范广告牌匾设置,重点整治店招牌匾乱设乱挂。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建设和改造一批城市公厕,解决群众如厕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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