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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冬季极端气候以及“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冬季极端气候以及“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黔建建通[2010]576号)


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12月份以来,我省接连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截止12月27日,共发生5起安全事故,死亡8人,其中1起较大安全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社会影响恶劣。同时,也暴露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还存在很多问题和薄弱环节。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我省局部地区将出现雨夹雪等极端天气,且临近“两节”(元旦和春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应急办关于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大风降温和强降雪防范应对工作通知的通知》(黔府应急办发电〔2010〕5号)精神,切实做好冬季极端气候以及“两节”期间我省建筑施工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务必按照11月9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继续开展好“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专项督查。并结合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高度重视冬季极端气候以及“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同时,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冬季极端气候情况下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冬季施工安全意识,认真部署好“两节”及冬季极端气候情况下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是要针对“两节”前后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进一步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建设,及时做好预报、预警、预防工作。二是汲取贵阳市市府路世纪夏都工地“12.15”事故教训,在“两节”前针对各地事故特点,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黔建施通〔2009〕351号)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整顿,重点检查起重吊装、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三是结合我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0〕501号)要求,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确定消防责任人,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尤其是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节日期间巡查计划,加强对重点工地、重点环节的监督抽查,同时督促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该停工整改的要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坚决制止带“病”施工、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五是督促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序、工期,严禁违法违规赶工期、赶进度,坚决制止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冒险施工和盲目施工行为。六是加强施工现场生活区管理,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施员工集体宿舍,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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