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份科目条件:
1.符合《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报名条件,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2.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作为相应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三、有关注意事项
1.一级建造师报考专业为10个类别,即: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2.2011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在十个专业类别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3.《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5.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制度,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