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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4个科目中,《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对《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三、考场设置及考试形式

  我省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点设在贵阳。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试教材及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

  需订购教材的考生请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51-5360012。

  根据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每人55元;《物业经营管理》每人5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每人60元;《物业管理综合实务》每人60元。

  五、报名方式

  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11年4 月6日4月27日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本人真实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长宽比为1.2- 1.5,大小10-20KB之间)。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请考生于2011年4月30日前在网上进行交费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5360013,技术咨询电话0851-6810676。应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所填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如考试合格后,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所填报的信息与真实情况有出入时,其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应考人员只有在报名交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请于2011年9月12日9月16日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打印准考证。

  六、证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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