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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参加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现代服务业与文化产业发展研讨班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参加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现代服务业与文化产业发展研讨班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各扩权试点县商务局:
  接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关于举办现代服务业与文化产业发展研讨班的通知》(培训中心[2011]4号),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拟于2011年4月14日-4月18日(14日全天报到),在成都举办“现代服务业与文化产业发展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服务业与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1、促进服务业与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解读;
  2、国务院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最新政策措施。
  (二)新形势下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新思路
  1、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趋势和规划建设思路;
  2、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发展;
  3、城市主城区和功能区如何发展现代服务业;
  4、区县如何发展服务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三)现代服务业与文化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思路
  1、国家经济发展与现代服务业人才战略;
  2、服务业人才培养体系与职业院校专业创新发展思路;
  3、产业发展配套实训基地建设与创新模式;
  4、服务业与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模式创新。
  (四)服务业规划与服务业投资
  1、“十二五”我国服务业发展的思路和建议;
  2、“十二五”服务业发展的重点和重大投资计划;
  3、服务业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工作难点;
  4、如何开展地方服务业工作。
  (五)现代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
  1、“十二五”时期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
  2、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途径;
  3、地方政府发展文化产业如何定位;
  4、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思路和战略;
  5、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规划与管理;
  6、文化产业化和产业文化化;
  7、服务业的文化化;
  8、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及创新
  二、主讲专家
  研讨班将邀请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中国社科院、清华大学、中国第三产业研究中心等单位的相关领导和专家授课并进行现场答疑和相互交流。
  三、参加人员
  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文化产业、创意产业、服务业规划、服务业发展、物流、商务和商贸服务业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及有关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负责人等。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能,自愿派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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