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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构筑“一横两纵”生态保障空间。依托于大型水体山地,着力强化生态保障空间维护,严禁生产建设开发挤占生态空间,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安全。“一横”是长江生态走廊,“两纵”分别为西部丘陵山地绿带和东部运河水网生态走廊。其中,长江生态走廊由长江及周边湿地、滩涂、洲岛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组成,是城市不可缺少的“水脉”,对发挥供给水源、调蓄水量、维持生物多样性等重要功能。西部丘陵山地绿带主要包括句容北部山地水源涵养区、巢皇山、香山等生态公益林区、北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南部的二圣水库、茅山水库、句容东南部山地水源涵养区等组成,在保持流域生态平衡、水源供给、蓄水、调节径流等方面具有重要生态功能。东部运河水网生态走廊是以京杭运河镇江段及次级支流为主体的绿化廊带,承担排涝、灌溉、排洪、供水、航运、污染物净化等重要生态功能。

专栏12 主体功能区发展导向与管制要求

优化开发区 是我市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要控制开发强度,提升发展层次,加快“退二进三”,大力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严格限制资源消耗多、环境污染大、技术含量小的产业发展,适度控制人口过度集聚,提升环境质量。

重点开发区 是我市未来经济和人口承载的重要空间。要强化基础设施配套,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产业和人口集聚,增强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同时,要注重集约开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制造业优化升级,实施可持续发展。

限制开发区 是我市农产品生产的重要保障、生态功能维护区和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大力发展高效规模农业,有选择地扶持特色优势生态产业,限制大规模工业开发,有效保护区域生态资源环境,同时加快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实行部分生态移民等措施,实现区域公共服务均等化。

禁止开发区 是我市维护生态安全、保护自然和文化资源、实现永续发展的重要区域。对市域内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国家森林公园的珍稀物种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和二级保护区、重要水面、海拔100米以上的重要山体等进行严格保护,禁止任何与主体功能定位不符合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生态资源安全。

 

第二节 落实差别化发展政策和管理



  实行差别化的发展政策。逐步建立适应主体功能区开发要求的财税政策,实行农业和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区域差别化发展。修订现行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制定针对不同区域差别化的产业引导方向,严格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要求的产业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按照主体功能区配置建设用地,合理控制用地增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制定差别化的环境准入标准和环境保护政策,完善退出机制,实现开发与保护相协调;逐步引导人口由禁止开发、限制开发区域向重点开发区域有序转移,推进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实施分类评价。优化开发区,强化对经济结构、自主创新以及外来人口公共服务覆盖面等评价,弱化对经济增长、招商引资、出口等评价;重点开发区域,实行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优先的绩效评价,综合评价经济增长与质量、吸纳人口与公共服务覆盖面等;限制开发区域,强化对农产品保障能力和生态保护能力的评价,弱化对工业化城镇化相关经济指标的评价;禁止开发区域,主要评价对自然、文化等资源的保护情况。

第十五章 优化市域空间布局



  按照主体功能区划要求,着力强化空间资源整合,明确区域发展定位,推进关键节点地区和重要板块加快发展,形成开发导向明确、要素配置均衡、空间集约集聚的产业和城镇发展格局。

第一节 明确四类功能区域



  镇江中心城区。是城市服务经济的集聚区,也是传承和彰显镇江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要继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名城保护开发,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开发园区。是我市先进制造业发展的重要基地。要突出要素资源的优先供给,重点加强七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提升产业承载集聚和发展能力。三个辖市。是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空间。要着力推进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增强对农村转移人口的吸纳承载能力。注重辖市中心城区与开发区的联动发展,引导形成产业与城市相协调的空间发展格局。丘陵山地、水网湿地。是我市生态、旅游发展的主要空间。重点加强五洲山、十里长山、横山等主城与东西两翼之间的生态屏障保护,强化南山风景区保护性开发,加快世业洲国际旅游度假区和江心洲生态农业岛建设,高水平打造北部滨水区,同时加大宝华山、茅山、圌山等重要生态空间的保护和开发,维护市域优质生态大环境。

第二节 提升沿江发展水平



  继续依托长江岸线资源,引进高技术、大体量、绿色环保的龙头企业,增强沿江产业经济的支撑作用;加大沿江产业结构调整,提高项目入驻门槛,淘汰落后产能和污染类项目,提升沿江产业发展水平和层次。大力推进沿江产业向陆域纵深布局,加快运河产业开发,形成沿江、沿路、沿河发展相互配合的开发格局。全面加快江北新民洲和高桥的港口产业开发,拓展江南产业发展空间。加强沿江生态人居环境保护,强化岸线合理分类使用,提高岸线综合利用价值,努力将沿江地区打造成产业高度集聚、资源要素集约、城镇功能协调、环境适宜人居的滨江产业城镇发展带。

第三节 做强东部产业经济板块



  重点提升新区大港片区的产业开发水平,增强综合配套能力,提升创新发展实力。加快谏壁镇融入大港整体规划发展,强化高桥港区与大港一体化开发,提升“港区联动”水平,打造东部基础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大研发检测、生活居住、服务通关、产品交易等综合功能开发,加快城市化进程,打造东部滨江产业生态新城,争创国家级生态产业示范区。抢抓五峰山大桥、连淮扬镇铁路和泰州大桥等建设带来的交通大变革契机,超前谋划道口经济,强化大港与扬中、丹阳沿江等地的产业联系和基础设施对接,促进东部板块整体互动发展,形成区域发展新增长极。2015年,镇江新区占全市经济份额提高5个百分点,新城框架基本形成。

第四节 强化西部资源整合



  重点加强高资开发区和润州工业园区的岸线和土地资源整合,提升岸线利用效率和开发价值,推动一体化联动发展;继续依托便捷的交通和优越的岸线,加大临港型重装制造和物流项目的引进发展,壮大西部产业规模,做强经济实力;高度重视西部沿江作为宁镇走廊和城市水源地上游的生态位置,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步伐,淘汰落后产业,严格控制化工产业布点;加强西部山体保护,控制过度开发;远期考虑逐步南迁高资镇,整合生产发展空间,优化提升镇区居住环境,将西部沿江地区打造成为我市以重装制造业为特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沿江风景走廊和环境友好示范区。

第五节 拓展南部发展空间



  加快推进沪宁高速镇江收费站南移,加大丹徒新区南部土地空间开发,依托丹徒生态科技产业园,尽快形成以机械加工、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食品加工等为主的先进制造业板块。围绕沪宁城际丹徒站,以丹徒高新技术产业园、京口工业园等为基础,整合空间资源,加快与丁卯科技城互动发展,推动丁卯科技城高新技术成果就地产业化、原有产业就近外迁,打造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积极推进谷阳湖周边形成湖滨景观、户外运动、高尚住宅集聚的特色区块;优化十里长山、驸马山等传统山水景观资源周边土地开发方式,关闭风景区周边水泥、化工等污染企业,构建高品质城市休闲、创新区。加快辛丰、上党、河阳等地以及运河沿线开发建设,推进形成镇江至丹阳产业和城镇发展连绵带。

第十六章 促进区域联动发展



  加快推进宁镇扬同城化建设。充分把握宁镇扬同城化上升为省级战略的机遇,加强与南京、扬州两市更加密切合作,推进三市在交通、人才、信息、市场、产业和公共管理等方面的无缝对接,实现公共资源同城化共享,市场同城化共建,产业一体化联动发展,环境协同保护,共同将宁镇扬板块打造成为全省和长三角地区新一轮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共创宁镇扬区域创新合作示范区,充分利用南京的科教资源,加快我市创新发展。推进建设南京区域金融中心和长江国际航运中心,为区域产业、经济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大发展。加强与长三角其他城市的交流合作,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规划》有效实施。推动建立区域更加有效的合作机制,构建更加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推进形成更加开放、有序的人才、科技和信息等统一大市场,实现产业、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共管理等全方位的合作,共同将长三角地区打造成为亚太地区重要国际门户、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全球重要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
  积极做好对西藏、新疆和其他西部结对地区的帮扶工作,加强与连云港市的挂钩合作,促进双赢发展。

第六篇 奋力实现现代化新蓝图

第十七章 加强政策调节



  积极扩大消费需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增加即期消费,稳步提高居民消费率。大力繁荣城乡市场,创造良好消费环境,加强引导居民消费预期和消费意愿,扩大信用消费规模;增强消费有效供给,培育休闲旅游等新的消费热点,推进消费结构升级。积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全市居民恩格尔系数稳定在38%以下。
  切实增加有效投入。发挥投资在转型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十二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万亿元。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支持科技创新、节能环保、农业农村和重大基础设施领域投资;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强化税收征管,提升公共财政能力,加大政府对社会公共服务的投入。推进资本市场建设,创新企业融资模式,提高民间投资比重。严格执行投资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公共财政优先投向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发展、公共安全、生态建设等领域。国土、岸线等要素资源优先保障龙头型企业和基地型项目,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提升资本运作和使用产出效率,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第十八章 实施重大工程



  充分发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围绕“十二五”规划重点任务,实施一批关系镇江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初步安排重大项目200个,总投资约4424亿元,“十二五”期间预计完成投资3267亿元,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32.7%。

专栏13 “十二五”重大项目规划

按性质划分,续建项目80项,总投资1375亿元,“十二五”计划投资878亿元;新开工项目112项,总投资2710亿元,“十二五”计划投资2389亿元;前期项目8项,总投资340亿元。

按行业划分,工业项目100项,总投资1893亿元,“十二五”计划投资1546亿元;服务业项目48项,总投资1007亿元,“十二五”计划投资821亿元;城建基础设施项目34项,总投资1348亿元,“十二五”计划投资744亿元;社会事业项目16项,总投资160亿元,“十二五”计划投资141亿元;农业项目2项,总投资17亿元,“十二五”计划投资15.5亿元。其中,新兴产业项目65项,总投资988亿元,“十二五”计划投资840亿元;现代服务业项目39项,总投资884亿元,“十二五”计划投资699亿元。

 


  一、科技创新工程。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着力提升创新载体发展水平,完善创新服务平台,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和载体建设工程,切实提升创新发展能力。
  二、教育和人才强市工程。加快教育资源整合,提升教育水平,保障教育公平,建设教育强市;优化人才环境,扩大人才队伍,促进人才集聚,强化人才兴市。实施一批教育人才项目,为“十二五”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三、民生幸福工程。实施收入保障、老年优待、社会救助、群众体育等一批民生类重大项目,着力改善民生,切实提升民生幸福水平。
  四、文化强市工程。围绕建设文化强市,加强重大文物考古研究,大力培育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实施三国古城重建等一批历史文化项目,提升文化软实力。
  五、智慧镇江工程。实施一批信息化基础设施工程,构建完善城市基础数据信息库,建设电子政府,打造电子商务平台,实施一批数字惠民工程,建设镇江征信系统。
  六、平安镇江工程。围绕创建平安镇江,实施一批应急保障、安全生产等平安镇江工程,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七、新农村建设工程。组织实施强村富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现代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农业生态、农产品加工和营销、农村合作组织建设等八大类重点工程。
  八、生态环保工程。围绕生态市建设任务和山水花园城市形象打造,重点实施节能减排工程、清水工程、蓝天工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九、综合交通工程。围绕加强市域空间的有机联系,促进对外联动发展,实施一批铁路、公路、航空、航运、港口、公交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全面优化综合交通体系,提升承载能力,构筑交通新优势。
  十、能源保障工程。加大电网建设与改造,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能力和质量;形成结构合理、布局完善的天然气输配管网;着力发展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推广节能技术运用,提高能源效率。建设一批能源基础设施及新能源产业项目,为“十二五”跨越发展提供能源保障。

第十九章 强化规划实施


  推进分类实施。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转变发展方式、自主创新、外资、外贸等重点任务,政府要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政策,维护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市场机制正常运行,引导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施。规划确定的收入分配、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能,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兑现对人民的承诺。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生态建设、社会管理和改革等任务,政府要统筹协调,健全规章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辅之以经济手段加以落实推进。
  形成规划合力。镇江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包括市级总体规划、辖市区发展规划和40个市级重点专项规划。总体规划是统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发展规划,是编制其他各类规划的依据。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落实,是总体规划在领域上的延伸和细化。辖市区规划是总体规划在辖市区的延伸、细化和落实。加强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衔接配合,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
  加强分工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要根据本规划逐年分解主要目标和重点建设任务,年度计划报告要逐年总结、反映本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形成中长期规划逐年落实、动态实施的机制。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规划纲要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年度计划,落实责任,明确进度,抓好落实,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市投资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订好具体建设项目计划,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促进规划有效落实。市财政和投资主管部门要将规划作为项目审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安排好财政预算和政府投资。
  强化考核监督。健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各领域配套政策体系及干部考核体系,切实形成促进科学发展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市域空间主体功能分区,建立健全分类指导的土地、财政政策和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形成功能板块,打造特色优势。深入贯彻《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健全规划中期和后评估制度,全面评估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施效果;完善政府向人大、政协的报告和沟通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督查。市发展规划主管部门定期开展重大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督查。
  加大规划宣传。广泛组织规划宣传,及时披露相关政策和信息,给市场主体以合理预期和正确导向,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参与实施和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发挥媒体的桥梁作用,健全政府与企业、市民的信息沟通及反馈机制,促进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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