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镇政发〔2011〕1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镇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镇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1-2015年)
全民健身事业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保障民生的基本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完善亲民、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
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和《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把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作为加强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主体多元化、健身生活化、服务便民化,切实提高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不断丰富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市跨越发展和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群众健身场地和设施更加普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普遍提高,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健康卫生相结合、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具有镇江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40%以上(含在校学生)。
(二)居民身体素质显著增强。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人数比例达95%以上,达到优秀标准的达25%以上。在校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优秀率达10%以上,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