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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填表说明:1、本表由企业填写,市、县级林业部门审核。2、产业类别是指种植和养殖、林产品加工、林业生态旅游、林产品市场流通和林业科技创新。3、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 营业收入×100%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4、带动能力是指吸引、带动农户或林业专合组织的数量等。

  附件2
  四川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经营指标统计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总 资 产

 

固定资产

 

主要产品经营情况

产品名称

生产能力

产 量

产 值

销售收入

利税总额

出口额

 

 

 

 

 

 

 

 

 

 

 

 

 

 

 

 

 

 

 

 

 

 

 

 

 

 

 

 

 

 

 

 

 

 

 

基 地 建 设 情 况

种植面积

养殖量

(头、只、条)

基地所在县(市、区)

带动农户数

 

 

 

 

市场交易额

(市场型企业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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