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编制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县级规划的通知
(川林办[2011]39号)
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遂宁、资阳、内江、乐山、眉山、南充、广安、达州、巴中、雅安市林业局,凉山州林业局,成都、广元、宜宾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规发[2011]10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我省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木材生产基地县和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请各市、州按照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县选择的基本条件,初步选择确定纳入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的县(市、区),于本月12日前完成初步确定基地县的县级规划表编制,并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分别报送四川省林业厅和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通知文件及附表样式电子文档请到国家林业局网站www.forestry.gov.cn主页“信息发布”栏目中点击 “资金管理”,在“发展规划”栏目自行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四川省林业厅计财处 周济
电话:028-83364119
电子邮件:83364083@163.com
2、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王峰
电话及传真:028-83186286 手机:13882294791
电子邮件:wangfeng813@163.com
附件1: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县选择条件
附件2: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县级规划表(略)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1
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县选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