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保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意见
(淮发〔2011〕1号 2011年3月18日)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
淮安地处淮河流域下游,承泄淮河上中游15.8万平方公里的洪水,80%以上土地面积处在设计洪水位线以下,洪1涝、干旱灾情频繁发生,素有“洪水走廊”之称,因此水利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始终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苏发〔2011〕1号),紧密结合淮安实际,现就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更加注重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统筹,更加注重大中小工程配套,更加注重城乡水利协调,更加注重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结合,加强水利建设,强化水利管理,深化水利改革,全面提升水利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保障能力。
(二)目标任务。总体目标:围绕全市“总量翻一番,财政超千亿,建成生态市,全面达小康”的总目标,通过25年左右的努力,实施流域性防洪、南水北调、区域治理、城市水利、农村水利、水源地保护、水利管理能力及水利服务能力建设“八大工程”,基本建成标准较高的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水资源保护和水利发展服务“四大体系”,全社会水利投入累计超过150亿元。防洪:洪泽湖防洪标准全面达到100年一遇,为提高到300年一遇创造条件;淮安主城区、楚州区、金湖县、洪泽县城市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其他县(区)达到50年一遇。除涝:城市除涝标准全面达到10年一遇,主城区达到10至20年一遇;区域排涝标准全面达到5年一遇,有条件的地区提高到10年一遇。供水:城市生活供水保证率达到98%,重要工业供水保证率达到95%。灌溉:全市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到85%以上,旱涝保收面积达到72%以上,农业灌溉保证率达到75%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水资源节约保护:水资源节约和保护能力进一步提高,万元GDP用水量小于260立方米,一般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78%,地下水超采面积比例小于0.2%。管理服务能力: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